中級會計2021年經濟法備考提綱:普通合伙企業(yè)和合伙人的債

2021-08-09 10:29:00        來源:網絡

  中級會計2021年經濟法備考提綱:普通合伙企業(yè)和合伙人的債務清償,大家快來看看吧!

【預約準考證打印入口】微信掃碼或搜索職上中級會計師”,進入預約準考證打印通道

2021年中級會計準考證打印-二維碼.jpg

  【掌握程度:強】普通合伙企業(yè)和合伙人的債務清償

  考查方式:客觀題

  通常會考:

 ?、俸匣锲髽I(yè)的債務清償順序:先企業(yè)后個人,對外連帶對內按份

 ?、诤匣锶说膫鶆涨鍍斉c合伙企業(yè)的關系

  (單選題)趙某、劉某、鄭某設立甲普通合伙企業(yè)(下稱甲企業(yè)),后趙某因個人原因對張某負債100萬元,且其自有資產不足以清償,張某欠甲企業(yè)50萬元。下列關于張某對趙某債權實現方式的表述中,不符合合伙企業(yè)法律制度規(guī)定的是(??)。

  A、張某可請求將趙某從甲企業(yè)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償

  B、張某可申請法院強制執(zhí)行趙某在甲企業(yè)中的財產份額用于清償

  C、張某可以其對趙某的債權抵銷其對甲企業(yè)的債務

  D、張某不可代位行使趙某在甲企業(yè)中的權利

  答案:C

  解析:選項AB:合伙人的自有財產不足清償其與合伙企業(yè)無關的債務的,該合伙人可以其從合伙企業(yè)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償(選項A正確);債權人也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(zhí)行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(yè)中的財產份額用于清償(選項B正確)。選項CD:合伙人發(fā)生與合伙企業(yè)無關的債務,相關債權人不得以其債權抵銷其對合伙企業(yè)的債務(選項C錯誤);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業(yè)中的權利(選項D正確)。


掃碼或搜索

職上Tracy老師帶你學中會

即刻獲取

備考資料考試時間提醒

22中會考試時間

考試結束后,將為您更新2022中會真題及答案解析

關注不迷路。

職上網輔課程 更多>>
課程套餐 課程內容 價格 白條免息分期 購買
2021年中級會計考試-簽約私享班 直播+退費+??季?章節(jié)練+答疑 ¥9800 首付980元 視聽+購買
2021年中級會計考試-簽約旗艦托管班 直播+退費+模考卷+章節(jié)練+答疑 ¥4980 首付498元 視聽+購買
2021年中級會計考試-旗艦直達班 直播+??季?答疑 ¥3680 首付368元 視聽+購買
版權及免責聲明
職上網輔導班
免費試聽
  • 趙磊
    主講會計實務

    高級企業(yè)風險內控師,全國大學生財稅技能大賽裁判組成員,講課內容豐富,氣氛輕松有趣,擅長從身邊案例入手,幫助學生理解記憶。
    免費試聽
  • Tracy
    主講中級經濟法

    12年教學經驗,中國注冊會計師,美國注冊管理會計師,國際注冊會計師,雙一流大學會計系碩士研究生,高新技術企業(yè)集團財務經理、集團面試官。
    免費試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