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中級會計職稱《經濟法》每日一練(4月16日)

2021-04-16 06:36:00        來源:網絡

  2021中級會計職稱《經濟法》每日一練(4月16日),更多關于中級會計職稱考試試題,請關注新東方職上網 ,或微信搜索“職上中級會計師”。

【2021中級會計預約報名提醒】

方法一:點擊鏈接直接進入預約報名入口:https://wl.applnk.cn/s/128YLHQUL

方法二:微信搜索“Tracy老師帶你過中會”進入預約報名入口

方法三:掃描下方二維碼進入預約報名入口


  1[.單選題]甲與乙簽訂一份買賣合同,雙方約定,甲提供一批貨物給乙,貨到后一個月內付款。合同簽訂后甲遲遲沒有發(fā)貨,乙催問甲,甲稱由于資金緊張,暫無法購買生產該批貨物的原材料,要求乙先付貨款,乙拒絕了甲的要求。乙拒絕先付貨款的行為在法律上稱為()。

  A.行使不安抗辯權

  B.行使后履行抗辯權

  C.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

  D.行使撤銷權

  [答案]B

  [解析](1)本題不涉及意思表示不真實、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、無權代理等情節(jié),與撤銷權無關,排除選項D;(2)當事人約定"貨到后一個月內付款”,即先交貨后付款——存在先后履行順序,排除選項C;(3)乙是付款方,是后履行義務一方,行使的是后履行抗辯權,選項B正確,選項A錯誤。

  2[.單選題]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買賣合同,約定甲公司先交貨。交貨前夕,甲公司有確切證據證明乙公司負債嚴重,不能按時更付貨款。甲公司遂決定中止交貨,并及時通知乙公司。甲公司的行為是()。(2019年)

  A.違約行為

  B.行使先訴抗辯權的行為

  C.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的行為

  D.行使不安抗辯權的行為

  [答案]D

  [解析]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,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,可以行使不安抗辯權,中止合同履行:①經營狀況嚴重惡化;②轉移財產、抽逃資金,以逃避債務;③喪失商業(yè)信譽;④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。


掃碼或搜索【職上Tracy老師帶你學中會

即刻獲取2022年中會查分提醒成績快速查詢入口

22中會考試成績

職上網輔課程 更多>>
課程套餐 課程內容 價格 白條免息分期 購買
2021年中級會計考試-簽約私享班 直播+退費+??季?章節(jié)練+答疑 ¥9800 首付980元 視聽+購買
2021年中級會計考試-簽約旗艦托管班 直播+退費+??季?章節(jié)練+答疑 ¥4980 首付498元 視聽+購買
2021年中級會計考試-旗艦直達班 直播+??季?答疑 ¥3680 首付368元 視聽+購買
版權及免責聲明
職上網輔導班
免費試聽
  • 趙磊
    主講會計實務

    高級企業(yè)風險內控師,全國大學生財稅技能大賽裁判組成員,講課內容豐富,氣氛輕松有趣,擅長從身邊案例入手,幫助學生理解記憶。
    免費試聽
  • Tracy
    主講中級經濟法

    12年教學經驗,中國注冊會計師,美國注冊管理會計師,國際注冊會計師,雙一流大學會計系碩士研究生,高新技術企業(yè)集團財務經理、集團面試官。
    免費試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