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月1日,B公司為其100名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每人授予100份現(xiàn)金股票增值權,這些人員從2014年1月1日起必須在該公司連續(xù)服務3年,即可自2016年12月31日起根據(jù)股價的增長幅度獲得現(xiàn)金,該增值權應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行使完畢。B公司2014年12月31日計算確定的應付職工薪酬的余額為200萬元,按稅法規(guī)定,實際支付時可計入應納稅所得額。2014年12月31日,該應付職工薪酬的計稅基礎為( )萬元。
- A
200
- C
66.67
- D
-2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