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列有關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的效力,表述正確的是( )。
- A
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,債務人的債務人應當向債務人的法定代表人清償債務
- B
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,有關債務人財產的保全措施應當解除,執(zhí)行程序應當終止
- C
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,債務人對個別債權人的債務清償無效
- D
破產申請受理后,有關債務人的訴訟只能向受理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提出
下列有關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的效力,表述正確的是( )。
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,債務人的債務人應當向債務人的法定代表人清償債務
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,有關債務人財產的保全措施應當解除,執(zhí)行程序應當終止
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,債務人對個別債權人的債務清償無效
破產申請受理后,有關債務人的訴訟只能向受理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提出
選項A: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,債務人的債務人或者財產持有人應當向“管理人”清償債務或者交付財產;選項B: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,有關債務人財產的保全措施應當解除,執(zhí)行程序應當“中止”;選項D: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,有關債務人的“民事訴訟”,只能向受理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提出。
知識點:破產申請受理的法律后果
題庫維護老師:LXR
多做幾道
根據刑事法律制度的規(guī)定,要求發(fā)票數(shù)量必須連到25份以上才能追究刑事責任的發(fā)票犯罪是()。(2011年)
非法出售用于騙取出口退稅、抵扣稅款發(fā)票
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
非法出售發(fā)票
虛開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
某稅務所專管員魏某任職期間,違反稅務機關“驗舊購新”等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發(fā)售、審查制度,為照顧其好友鄭某開辦的某商貿公司,違規(guī)審批、發(fā)售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共計690份;鄭某將其中419份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用于虛開騙取國家稅款,造成國家稅款直接損失高達人民幣5923966. 93元,魏某對鄭某的虛開行為并不知情。根據刑事法律制度的規(guī)定,下列說法正確的是()。
魏某的行為構成玩忽職守罪
魏某的行為構成濫用職權罪
魏某的行為構成徇私舞弊發(fā)售發(fā)票罪
魏某的行為構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罪共犯
根據刑事法律制度的規(guī)定,有關危害稅收征管罪和瀆職罪的主觀方面,下列表述正確的是( )。
危害稅收征管罪的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
危害稅收征管罪的主觀方面只能是過失
瀆職罪的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
瀆職罪的豐觀方面只能是過失
小王是某稅務機關工作人員,因業(yè)務素質不足.導致少征稅款10萬元。根據刑事法律制度的規(guī)定,小王的行為()。
不構成犯罪
構成玩忽職守罪
構成徇私舞弊不征、少征稅款罪
構成濫用職權罪
根據刑事法律制度的規(guī)定,下列有關逃稅罪構成要件的表述中,正確的是()。( 2011年)
犯罪主體必須是納稅人或者扣繳義務人
客觀方面必須是納稅人因逃避繳納稅款被稅務機關處罰3次以上又遵避繳納稅款
納稅人逃避繳納稅款數(shù)額必須達到10萬元以上
行為人主觀方面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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