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公司為上市公司,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%。20×4年12月25日支付14000萬元購入乙公司100%的凈資產(chǎn),對乙公司進行吸收合并,合并前甲公司與乙公司不存在任何關聯(lián)方關系。購買日乙公司可辨認凈資產(chǎn)的公允價值為12600萬元,計稅基礎為9225萬元。甲公司無其他子公司。則下列會計處理中,不正確的有( )。
- A
甲公司吸收合并乙公司產(chǎn)生的商譽為2243.75萬元,應在個別報表中進行確認
- B
甲公司吸收合并乙公司產(chǎn)生的商譽為556.25萬元,應在合并報表中進行確認
- C
甲公司吸收合并乙公司產(chǎn)生的商譽的計稅基礎為零,因賬面價值大于計稅基礎形成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,甲公司應確認與其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負債,并計入所得稅費用
- D
甲公司購買乙公司所取得的凈資產(chǎn)應按照公允價值入賬,因其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不同而形成的暫時性差異,甲公司應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,并計入所得稅費用